各国有商业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各村镇银行:
根据青岛市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青岛市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包括青岛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和青岛市辖内各区市区(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的认定。
二、本次受理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青岛地区管辖行可申请青岛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在区市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只能申请所在区市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不得跨区市申请其他区市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同一区市内有多家分支机构的,只能由一家分支机构申请本区市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
四、有意申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按照《青岛市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青银发〔2016〕195 号)相关规定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1号)要求提供申请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等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青岛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和青岛市辖内各区市区(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青岛市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正式行文,将申请材料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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