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平安银行青岛分行,恒丰银行青岛分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岛市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青银办〔2024〕9号)要求,经我分行综合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青岛高新区支行等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取得所在区(市)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名单详见附件)。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青岛市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相关规定,合理配置人员,加强内控管理,优化信息系统,提升服务水平,准确、合规、高效地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送我分行。
附件:2024年青岛市辖区取得区(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青岛市辖区取得区(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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