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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有风险,使用需谨慎

 字号 文章来源: 2017-12-12 15: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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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市商务局共同提醒广大市民

一、预付卡小常识

预付卡,顾名思义就是消费者将资金预先缴存至发卡机构而获得的购物卡或消费卡。

依据发行主体的不同,主要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单用途预付卡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如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发行的购物卡等。多用途预付卡可跨法人、跨行业或跨地区使用,如佰通卡、鲁商一卡通、银利半岛卡等。目前单用途预付卡由各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属地管理,多用途预付卡由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监管。

    二、预付卡的风险

预付卡的本质是预存资金,其最主要风险就是商家携款跑路。部分不良商家,采取预存现金打折、充值返现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进行大额资金充值,当企业经营困难,就会携款跑路,一走了之。甚至个别不良商家,出发点就是集资诈骗,变相通过预付卡充值高息揽储,实质上为旁氏骗局。另外,部分预付卡不记名、不挂失,卡片丢失后,资金不可赎回也会给广大消费者带来资金损失。

三、共同支招

(一)认准资质。安全使用预付卡,认准资质至关重要,人民银行负责多用途预付卡的监管,市民在购买多用途预付卡时,一定要认真核实发卡公司是否拥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目前青岛市有4家法人支付机构,分别是青岛百森通支付有限公司、青岛百达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银利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飞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他们发行的预付卡有佰通卡、百达通卡、银利半岛卡、飞银卡等。全国范围内可发行和受理多用途预付卡的持证机构名单,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进入“政务公开”专栏查询。市民在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要认真核实发售卡企业是否在商务部门备案,是否有购卡章程、协议并熟知其内容,遵守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及“非现金购卡”和“实名购卡”的相关规定。

(二)抵制诱惑。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莫要贪图小便宜,对于那些以各种方式诱导消费者大额充值的“优惠”活动,一定要慎之又慎,守住大家的“钱袋子”。

四、我们采取的工作措施

近期,为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整治预付卡市场违法违规行,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商务部、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工商总局、旅游局和银监会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根据职责,也分别对全市法人支付机构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也欢迎广大市民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反映,如发现某机构未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擅自发行多用途预付卡,或原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跨法人、跨行业、跨地区使用,可进行举报;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售卡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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