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负责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在青岛辖区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3)防范化解青岛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4)分析、研究青岛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5)负责管理青岛辖区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6)管理青岛辖区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7)管理青岛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 (8)负责指导、部署青岛辖区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对青岛市本外币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进行监测; (9)管理青岛辖区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10)管理青岛辖区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11)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12)承办上级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