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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青岛市中心支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0年,青岛市中心支行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妥善答复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得到深入推进。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全面及时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和保存的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制度规定的操作流程,落实信息公开的载体,全面、及时、准确的予以公开。2010年,重点加强了对行政审批事项、货币信贷政策、金融服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已经公开的信息发生变更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及时更新。二是妥善慎重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贯彻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把受理关、研究关、审核关、答复关,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受理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准确、全面地答复了申请人。

二、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形式,构建便民高效的公开体系。一是打造综合服务厅公开平台。将该培训中心一楼大厅重新装修,外汇管理相关业务部门搬到厅内办公。切实改善大厅软硬件环境设施,安装了电子显示屏,设置了公告栏,在柜台上摆放了明白纸和折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获取相关业务信息;在厅内摆放了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窗口工作人员佩戴了服务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程序、时限、需提供材料等内容,并根据政策法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平台作用。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信息资源,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加强与市场和公众的交流沟通,不断提升中央银行的公信力。在充分了解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热点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发布、新闻专访等形式,开展各种信息公开和宣传活动,积极及时地回应社会关切。截至年底,在《金融时报》、《大众日报》、《青岛日报》和《青岛财经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稿件110期次,开展主动宣传活动20余次。三是积极推动总行新版互联网站青岛中支子网站上线运行。根据人总行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建立总行互联网站青岛中支子网站。在子网站内建立了政务公开专栏,设立了机构与职责、法规政策、行政执法、业务信息、政务公开信息等八个子栏目。组织各处室对各专业信息进行了梳理,并经主动公开程序审核后,在子网站进行了公开。青岛中支子网站已经于916正式上线运行,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使政务公开体系更加完善。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青岛市中心支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类别主要包括:

1. 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开青岛市中心支行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程序、条件、期限和受理部门。

2. 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每月、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适宜对外公开金融统计数据。

3. 法律法规规定和青岛市中心支行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或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1.通过办公场所内的电子显示屏、明白纸、折页和公告栏等载体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组织媒体采访报道等形式公开;

3.通过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公开;

4.通过青岛中支子网站公开;

5.通过集中开展金融宣传活动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共受理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申请处理情况

收到申请书后依法予以受理,按照制度规定审查后,拟定信息公开告知书,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方式向申请人公开了相关信息,取得了送达回执。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青岛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青岛市中心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青岛中心支行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2011年,青岛市中心支行将全面梳理在履职过程中发生或保存的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落实载体,丰富形式,及时、全面的予以公开,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八部分:附  表

附表1: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2:复议和诉讼情况统计表

附表3: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附表1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0

4.其他

0

1 “非本部门掌握”数

0

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数

0

 

 

 


附表2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3

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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