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青岛市中心支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8年,青岛市中心支行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推动了全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008年,青岛市中心支行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逐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法律事务部门提供法律保障的工作机制。在机关内部各处室之间建立了分工协作工作机制,使各处室按职责分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中做到各负其责。同时,还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各处室指定了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及时上报信息及有关工作情况。
(二)加强宣传推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在2008年五月六月间,青岛市中心支行开展了“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开展《条例》学习活动;在行内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悬挂横幅、宣传栏公示的方式,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与“征信知识宣传月”等业务宣传活动相结合,组织有关业务处室走上街头宣传,开展现场咨询,设置宣传展板,印制发放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货币政策、金融服务等信息。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2008年,青岛市中心支行制定印发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落实了工作责任。对于主动公开,按照“谁制作、谁审查”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审查机制,明确了保密部门和法律部门的审核责任。对于依申请公开,指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督检查,明确了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职责,规定了检查内容和处罚方式。
(四)梳理公开内容,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青岛市中心支行依照《条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组织相关处室认真梳理了在履行职责中产生的各类信息,完成了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把人民银行实施行政许可和提供金融服务作为公开的重点,使目录内容充实、实用。指南载明了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信息方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监督与投诉的渠道等,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目录和指南编制完成后,通过电子触摸屏、公示栏、青岛市政府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开,使公众能够方便的获取和查阅。
(五)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青岛市中心支行注重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辖内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多种监督检查措施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08年11月,青岛市中心支行组织办公室、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对辖内县支行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了辖区人民银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法定要求的贯彻落实。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青岛市中心支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类别主要包括:
1.机构职责和设置。公开青岛市中心支行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辖内各支行设置情况。
2.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开青岛市中心支行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程序、条件、期限和受理部门。
4.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每月、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适宜对外公开金融统计数据。
5.适合对外公开的有关业务信息。
6.青岛市中心支行的联系方式和信访投诉方式。
7.政务公开办事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8.法律法规规定和青岛市中心支行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或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1.在办公场所公开。在综合服务厅内安装了四个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业务办理的程序、时限和所需的材料等内容;在厅内配备了电子触摸屏,方便查询青岛市中心支行职责和机构设置以及其他业务信息等内容;设置了公告栏,公开了业务办理流程;在柜台上摆放了明白纸和折页,方便社会公众随时取阅查询;厅内所有的工作人员佩戴了服务牌,在厅内摆放了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通过新闻媒体播出刊载。青岛市中心支行采取新闻发布和组织媒体采访报道的形式,积极宣传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和履行职责取得的成果,就社会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进一步推进了人民银行工作的透明化。2008年,青岛市中心支行在《金融时报》、《青岛日报》、《青岛财经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新闻稿件207期次,在青岛电视台、青岛广播电台等视频媒体播出新闻稿件42期次,其中行级领导接受青岛本地新闻媒体采访14次。
3.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载明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信息方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监督与投诉的渠道等。青岛市中心支行将指南在“青岛政务网”、电子触摸屏上进行了公开,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
4.通过青岛政务网站公开。社会各界可通过互联网进入“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的“政务公开”子栏目,在“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专栏,即可查阅青岛市中心支行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
5.集中开展金融宣传活动。2008年,青岛市中心支行集中开展了“征信知识宣传月”、“奥运支付环境建设知识竞赛”、“反假货币、喜迎奥运”以及“2008青岛国际金融论坛”等一系列大型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有效推动了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青岛市中心支行未收到要求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青岛市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青岛市中心支行尚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青岛市中心支行将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不断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提高公开的实效性和便利性。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