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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青岛市中心支行)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9 年,青岛市中心支行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通过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规范公开方式,有力地推动了全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一是全面及时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自身履职实际,对凡是属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和保存的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制度规定的操作流程,落实信息公开的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全年重点加强了对行政审批事项、货币信贷政策和金融市场政策信息、金融服务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的主动公开。二是认真答复好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工作流程办理,明确责任,加强审核,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三是积极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反假货币“集中宣传日”活动,重点解答群众关注的“HD90”版假币问题;在《青岛财经日报》专门开设了“金融史话”专栏,详细讲述了青岛金融历史的演变;开展青岛银行业支付结算发展成就展示系列报道,系统宣传了现代化支付体系的发展历程和成绩。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一是加强综合服务厅建设。在通过安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设施不断改善大厅硬件环境的同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整合业务资源,实现“一站式”办公,施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把综合服务厅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平台作用。在充分了解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热点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发布、新闻专访等形式,开展各种信息公开和宣传活动。2009年,在《金融时报》、《大众日报》、《青岛日报》和《青岛财经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新闻稿件 194 期次。在青岛电视台、青岛广播电台等媒体播出新闻稿件21期次,接受青岛本地新闻媒体采访十余次。三是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在“青岛政务网”上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了政务公开目录、指南、行政许可等业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及时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对栏目信息进行更新。

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注重发挥内部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能作用,对辖内县支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人民银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法定要求的贯彻落实。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举办了一系列分层次、有重点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通过进行知识测试、讲解制度规定等形式,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提升了工作能力。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 年,青岛市中心支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类别主要包括:

1. 机构职责和设置。公开青岛市中心支行主要 职能、内设机构和辖内各支行设置情况。

2.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开青岛市中心支行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程序、条件、期限和受理部门。

4.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每月、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适宜对外公开金融统计数据。

5.青岛市中心支行的联系方式和信访投诉方式。

6.政务公开办事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7.法律法规规定和青岛市中心支行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或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1.通过办公场所内的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明白纸、折页和公告栏等载体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组织媒体采访报道等形式公开;

3.通过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公开;

4.通过青岛政务网站公开;

5.通过集中开展金融宣传活动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 年共受理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人以信函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按照《条例》规定,公开相关信息。青岛市中心支行收到申请书后依法予以受理,按照制度规定审查后,向申请人公开了相关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方式进行了答复,送达了政务公开告知书,取得了送达回执。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青岛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青岛市中心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9 年,青岛中心支行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

二、改进措施

2010 年,青岛市中心支行将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应主动公开事项,完善发布内容并及时更新,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八部分:附  表

附表1: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2:复议和诉讼情况统计表

附表3: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附表1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0

4.其他

0

1 “非本部门掌握”数

0

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数

0

 

 

 


附表2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3

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4.其它收费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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