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青岛市中心支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青岛市中心支行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主动公开平台和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依法办理政务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动全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青岛市中心支行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主动听取政务公开办事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同时明确一名副行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青岛市中心支行加强人员配备,在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为提高辖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青岛市中心支行加大培训力度,对辖区支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有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青岛市中心支行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检查,完善有关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指南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青岛市中心支行外聘多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发挥法律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了在信息公开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三、加强载体建设,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根据总行办公厅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安排和部署,顺利完成子网站后台升级和部分栏目调整等工作,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发布平台。青岛市中心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大厅的管理,提高对外服务质量。梳理征信查询等服务窗口工作的流程和服务指南,并予以公布,确保公众可以方便的获取有关信息。借助地方资源,拓展中心支行主动公开渠道,参加青岛市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活动,宣释了相关政策,回应了公众关心的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社会满意度。通过新闻媒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 四、依法开展政务依申请公开工作 青岛市中心支行安排专人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并依法作出答复。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严格按照《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规定,使用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告知书,作出政务公开答复,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及时总结本单位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加强研究分析,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为方便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青岛市中心支行开通了受理政务依申请公开的电子邮箱(qdrhzwgk@163.com),进一步拓展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发挥了互联网的高效、快捷优势,为申请人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五、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青岛市中心支行注重发挥保密、法律、纪检监察、内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合力,对各职能部门和辖内支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2015年我中心支行组织对辖内各支行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检查,通过听取总结汇报,翻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实地查看营业大厅公示情况,进一步规范了辖区人民银行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辖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5年底,青岛市中心支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一)机构职能 公开了青岛市中心支行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各处室职能。公开了青岛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二)办事指南 公开了青岛市中心支行提供征信报告查询、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金融服务的有关信息。 (三)政策法规 公开了与青岛市中心支行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四)统计数据 公开了青岛市月度金融统计数据等信息。 (五)工作动态 及时发布了青岛市中心支行组织、参与的重要活动的有关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七)其他 公开了与履职有关公告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子网站 青岛市中心支行将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网站青岛市中心支行子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及时将政务信息在子网站(http://qingdao.pbc.gov.cn)上公布,方便人民群众了解。 (二)新闻媒体 青岛市中心支行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通过新闻通稿、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新闻宣传。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12.4“宪法日宣传”等活动,做好新闻报道和金融知识宣传等工作。 (三)其他公开方式 在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通过电子屏幕公开青岛市中心支行有关工作信息等内容并及时进行更新。在外汇服务大厅公告栏和电子屏幕上公开外汇相关制度及办事流程等信息。在办公大楼的账户、征信服务大厅的宣传栏张贴有关业务制度要求。 2015年,青岛市中心支行借助子网站及时发布金融统计数据、公告信息、工作动态、金融知识等信息,全年共上传子网站信息35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及时发布人民银行黄岛支行与人民银行胶南市支行合并的公告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发布抗战纪念币、航天纪念币和纪念钞发行公告,使公众及时获取有关信息。结合贷款卡审批取消,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跨境人民币贷款以及外汇改革等新变化,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对于青岛市中心支行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2015年通过《金融时报》、《青岛日报》、《青岛财经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80余期次。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青岛市中心支行受理政务依申请公开26件,其中网络申请24件,信函申请2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青岛市中心支行严格执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有关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制作政务公开告知书答复申请人。2015年共作出政务公开答复26件,其中“同意公开”3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因不属于《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或政府信息不存在等原因,作出答复22件。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青岛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减免情况。 第五部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青岛市中心支行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2件,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均维持了青岛市中心支行的行政行为。 2015年,青岛市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六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的同时,青岛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规范性、服务大厅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青岛市中心支行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等规定,梳理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提高信息公开规范性。举办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快推进服务大厅建设,加强政务大厅管理,将服务大厅建设成为集金融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七部分: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